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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社保费征缴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维护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江苏省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57418元,下限为3300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不变,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略微增加。
3、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江苏省自由职业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自由职业者应当按月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具体金额为每人每月50元。
4、参保单位提出补收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同时向征缴科业务人员提交以下资料进行初审。
社保资金包括哪些资金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用于支付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时所享受的保险金和津贴的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哪些 社会保障基金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而建立起来、专款专用的资金。
社会保险费收入指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分别缴纳费用。利息收入指用社会保险基金购买国家债券或存入银行所取得的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指同级财政给予社会保险基金的补贴。
2021年7月以后社保新规
1、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3%,从2022年5月起恢复为正常缴费比例。
2、法律分析:企业社保的优惠个人对于失业金的领取也将延期。实现跨省网上社保转移。取消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账户。
3、年7月1日起,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4188元/月。
4、北京社保7月份减免新政策关于北京社保7月份减免新政策规定,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以下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