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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比例
1、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2、法律分析: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 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3、即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108万元,支付补充医疗保险费108万元。 按财税[2009]27号文件规定,该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税前扣除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限额均为1800×5%=90(万元)。
4、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一)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在税前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可以税前扣除吗
另外,企业财产保险,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也是准予税前扣除的。
扣除注意事项:据实扣除,也就是企业实际缴存的部分可以扣除,只计提未缴存部分不予扣除;全员支付。
此外,企业为部分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应将全体职工合理的年均工资乘以参保人数之积,作为计算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税前扣除的基数。
法律分析:不可以。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以 下几项:按国家规定比例由个人负担并实际交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属于税前扣除。企业年金属于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形式,按照税法对补充养老保险的规定比例予以税前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比例
1、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比例为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部分,超过部分不予扣除。计算扣除额的基数是实际支付出去的工资总额。企业可以选择由单位代交或个人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交纳社保。
2、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3、补充养老保险不超过规定占比的,可以税前扣除。
4、即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108万元,支付补充医疗保险费108万元。 按财税[2009]27号文件规定,该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税前扣除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限额均为1800×5%=90(万元)。
5、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另外,企业财产保险,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也是准予税前扣除的。
企业如果不是为全体员工支付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而是只为部分职工(如高层管理人员)支付,则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超额列入工资。无论是超出会计或税法允许列支和扣除的比例之外的部分,应计入职工的工资薪金。
此外,企业为部分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应将全体职工合理的年均工资乘以参保人数之积,作为计算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税前扣除的基数。
法律分析:不可以。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以 下几项:按国家规定比例由个人负担并实际交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按财税[2009]27号文件规定,该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税前扣除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限额均为1800×5%=90(万元)。因此,该公司2008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8-90)+(108-90)=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