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效吗
-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还有效吗
- 3、重庆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 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退休的规定是什么?
- 5、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 6、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6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效吗
1、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上海没有“上海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但是有“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该条例目前有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全国性的。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行政法规,《劳动合同法》是法律,为了法律的贯彻实施,根据法律制定条例,效力低于法律。
4、实施条例是对法律的一个具体规定!具有法律效力。条例是法的表现形式之一。一般只是对特定社会关系作出的规定。条例是由国家制定或批准的规定某些事项或某一机关组织、职权等规范性的法律文件,也是指团体制定的章程。
5、肯定不是重复。《劳动合同法》是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其效力位阶上看属于第二级,即仅次于宪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属于行政法规,效力低于法律。
6、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还有效吗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仍然有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0年颁布的一项行政法规,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合同主体不合格。
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这种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否则就属无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还有效。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的条件如下: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仍然继续有效,只不过二者不一致之处,以劳动合同法为准;原因是新法优于旧法。
重庆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1、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2022具体如下: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64元、每月不低于220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33元、每月不低于2320元。
2、第二种观点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重庆合同到期不办离职手续是不可以的。根据相关要求,劳动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但仍要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4、(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平等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6、合法,法律规定,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签完后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你与单位各执一份。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退休的规定是什么?
1、我国现行退休年龄是企业职工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2、法律客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3、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退休人员已经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了,即使经过返聘成为了单位的返聘人员,此时用人单位也是不能与返聘人员签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主观: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办法:在劳动合同与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可衡量的录取条件和标准;及时告知劳动者,向其说明情况;并且依法保留劳动者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证据材料。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一)项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无需 支付经济补偿金 。
4、业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是需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
5、法律主观: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能随意 解除劳动合同 ,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需要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 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要有明确的录用条件。
6、(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由上可知:劳动者依据第37条自己主动在试用期内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单位依据第39条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没有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6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这是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有效的规定。
2、法律主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 权利和义务 的协议。
3、法律客观:《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